「打印度就等於是在打世界盃,」13年前,欣陸投控董事長殷琪就大膽前進印度市場,但就在基礎建設商機起飛之際,她為什麼決定不再競標任何新的工程?

久未露面的欣陸投控董事長殷琪, 接受《天下》獨家專訪,道出印度基建工程風險太高,導致大陸工程很多工程款沒收到,衍生數十個必須上法院的仲裁案。此外,很少人願意留在印度,也是經營印度的一大難題。

兩年前我們決定,在印度停止投新的標案。我們目前在印度的兩大目標就是:上法院,把該收的錢收回來,以及完成手上的在建工程。

我們很多工程款到現在收不到,要進行商業仲裁。已經送出15個仲裁案給業主,最後應該會達到20個。目前已有1、2個判決結果,我們必須要說,印度至少還是法治國家,雖然不完全滿意,但可以接受。

工程仲裁案其實在任何地方都很普遍。但是在印度,合約簽了,過程中又不按合約,要求我們改的情況太多了。

我們碰到很多的情況是工程無法按合約訂定的時間進行,造成工程延遲,這從開工就會發生。往往政府還沒取得用地,工程就開始發包,常常是我們人和機具都進去了,卻無法開工。

三大挑戰:官僚、貪污、人才

我們在印度碰到三個最大的挑戰:

一、官僚體系非常緩慢、複雜,效率低落。

印度又是民主國家,工程會碰到抗爭,有時政府考慮選票,就會把工程喊停。

在印度,我們不了解或是無法預測的外勞仲介負面風險實在太高了。我們做工程,除了會估合理成本利潤之外,都會準備一個備用款,但是在印度,每一個案子動用備用款,最後都超出預算,風險對營造產業太高了。

二、地方貪污問題。

不像蓋房子工地可以圍起來,我們做道路、做捷運土木工程,距離長,沿路會跨過很多人的土地,也會有很多人經過你的工地,會碰到很多抗爭和地方流氓,就像在台灣也有很多到工地賣兄弟茶的。我們自己雖然不會直接面對這些,但我們的下包商會。

碰到貪污我們就是不處理,很難處理。

三、當地專業經驗與人才不足,外派又很少人願意待在印度。

外籍看護來台前,雖然在國外都必須接受至少90小時的照護訓練,但仍必須靠著經驗的累積,過程中勞僱之間常因此產生矛盾與認知落差。為提升外籍看護工基礎照護能力,雇主提出申請後,將安排專業照顧服務員搭配雙語翻譯,現場指導外勞照護技巧,進一步使勞僱關係更加穩定。為使資源充分利用,每次指導時間原則上為3小時,原則上每名外勞以2次為限。勞工局進一步說明,若外勞後續有轉換其他雇主,因照顧對象不同,所需要的指導也不同,則可不受前述限制。已申請服務的雇主,後續如有承接或新引進外勞,亦可提出申請。主要指導項目包括有移動照護、飲食照護、排泄照護、潔身照護等技巧指導,此外也提供居家健康管理諮詢服務、職業傷害預防等項目諮詢,臨床實務教學則包含鋪床、沐浴、擦澡、更衣、口腔照顧、鼻胃管灌食、基本關節活動等26個項目,最快4月底確認所有居服單位,並提供相關文宣供民眾參考。

德里捷運在規劃階段,就找了香港捷運規劃招標分標、施工進度,所以規劃不錯,是我們很好的客戶。

但到了班加羅爾、齋浦爾、孟買做工程,就不是這樣。

印度優秀工程師很多,不要認為印度技術落後,他們非常聰明,英文是他們的共同語言。但是這十幾年碰到中東市場崛起,很多印度土木工程師都到中東發展,很少人願意回印度。

從別的地方派去,又很少人才願意待在印度,偏偏我們營造業每一案都需要大量人力。

基礎勞力問題更大,雖然我們認為印度人口很多,但絕大多數都是非技術工,所以我們的潛盾機工班都是泰國找去的,這都是成本,他對外勞比率又設限,這就很困難。

有人說,印度對台灣比對中國友好?我不這樣看。因為論人口,印度是全球第一或第二,很快會變成世界第三大經濟體,所以印度是很驕傲的,他對你是不是友好,要看他需不需要你。

如果他們認為本國公司已經很優秀,就不一定歡迎,要看產業。

大約進印度第8年的時候,我們就發現很多外商的營建公司都已經停止投標了,甚至撤出印度。

產業不同,投資眉角也不同 去印度要做功課

現在很多本地公司也很優秀,例如在房地產開發,印度已有很多開發商,不一外勞仲介定歡迎外資。

不像製造業是去創造工作機會,基礎建設是去賺他們國家的錢的,所以他們不在乎外資。

至於台灣公司如果想去印度,自己要先做好功課,思考為什麼要去?我們也是研究很久。

我們的仲裁案全部走完,我想還要個5、6年。現在面對印度,還是偶爾會心動,到目前為止還是決定維持先把該收的錢收回來,以及把還建的工程完成。

台灣公司去,第一個障礙會是語言;第二個障礙是,我們對其他國家了解程度不高,輕易把人或文明貼上標籤,有刻板印象。

印度文明非常複雜,同一個民俗活動在29個邦,可能有290種不同的慶祝方式。

總之,印度不是容易待的地方,功課應該要做足再去。…

但如果你公司設立的是「股份有限公司」,那勢必跟股東們一起討論公司的以下事宜。
決定公司名稱。
決定公司登記地址。
決定負責人及董監事名冊。
討論公司章程。
紀錄股東會議記錄。
設立資本額,及驗資時間。
篆刻公司大小章。
銀行開戶。
決定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。
謹慎、合法的「股份有限公司」都會經歷這些程序,並且有紙本記錄(這些都被規定在《公司法》中喔);如果是草率決定、或拿別人名字掛人頭的一人公司,是很難有這些紀錄的。(任何會找你掛人頭的股份有限公司,顯然就不是合法營運的,即使是家族企業也要經過這些程序,這是已經跟法官確認過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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